- 禹州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场地对外出租项目院内招标公告
- 发布日期:2023-09-12 15:53:03 浏览量: 字号调整:
根据《禹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,对我院传染病区(地址:禹州市朱阁镇郝庄分院)对外出租向社会进行院内公开招标,欢迎有符合要求的企业参加投标。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1.征询人:禹州市人民医院
2.项目名称:禹州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场地对外出租项目(地址:禹州市朱阁镇郝庄分院)
3.项目参数:占地面积:25370㎡;出租场地建筑面积:3141.56㎡;
租期:壹年;最低价租金;7.3万元/年。
4.项目要求:承租者需接收原承租者的所有附属建筑物(经评估公司评估后的费用)
5.项目概况:根据《禹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,对我院传染病区(地址:禹州市朱阁镇郝庄分院)对外出租向社会进行院内公开招标。
二、投标报价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
1.提供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(以营业执照为准);
2. 报价资料要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/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,所报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及投标人联系电话。
3. 报价资料要使用纸制文本打印,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前提供给医院.
4. 投标人报价必须满足技术规格要求,如出现弄虚作假、质量不合格将追究该投标人法律责任。
5.对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的“失信被执行人”、“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”或“中国政府采购”网站(www.ccgp.gov.cn)的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”的供应商,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;
三、投标内容及要求
1.对传染病区场地对外出租进行院内招标,要求如下:
1.1投标企业应对租赁场地进行考察,结合企业自身情况,经营状况及租赁要求进行合理报价。
2.递交的资料须包含以下材料
2.1《营业执照》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印章。
2.2详细报价情况、公司详细地址、联系人姓名、联系方式等信息。
2.3租赁期间,房屋修缮、水、电等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负责。
2.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。递交的资料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
盖单位公章(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报价文件中附上授权委托书)。
3.递交资料要使用纸制文本打印并以快递,邮寄送达方式提供给招标人(邮件
封面注明项目名称),暂不接受电子文档。
4. 递交的资料须真实有效,如出现弄虚作假将追究该投标企业法律责任。
四、报价时间及资料递交地点
1.递交征询资料截止时间:2023年9月 日上午12时00分,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不予接受。
2.报价资料需粘贴密封,加盖公章,同时报价资料的外封皮需注明“禹州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场地出租资料”。
3.医院邮寄地址:河南省禹州市人民医院(康复路1号)
门诊楼三楼审计科收 邮编:461670。
五、征询单位地址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
征询单位:禹州市人民医院
地址: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医院(康复路1号)
联系人:林女士
联系电话:0374-6068569
后附:传染病区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
禹州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场地出租项目概况
序号 |
建筑物面积 |
建筑面积 |
备注 |
1 |
病房楼 |
1937.00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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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生活用房 |
867.50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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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餐厅 |
281.22 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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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传染病区变压器机房 |
25.70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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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门卫室建筑面积 |
30.14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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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传染病区占地面积:25370㎡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