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禹州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场地对外出租项目 征询意见公告
- 发布日期:2023-07-05 09:47:46 浏览量: 字号调整:
根据《禹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,对我院传染病区(地址:禹州市朱阁镇郝庄分院)对外出租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,欢迎有符合要求的企业提供意见和建议。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1.征询人:禹州市人民医院
2.项目名称:禹州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场地对外出租项目(地址:禹州市朱阁镇郝庄分院)
3.项目参数:出租场地建筑面积:3141.56㎡
4.项目要求:承租者需接收原承租者的附属建筑物
5.项目概况:根据《禹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,对我院传染病区(地址:禹州市朱阁镇郝庄分院)对外出租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。
二、提交报价和建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
1.提供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(以营业执照为准);
2. 报价资料要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/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,所报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。
3. 报价资料要使用纸制文本打印,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前提供给医院.
4. 投标人报价必须满足技术规格要求,如出现弄虚作假、质量不合格将追究该投标人法律责任。
三、征询内容
1.以传染病区场地对外出租租凭费用进行意见征询,要求如下:
1.1企业应对租赁场地进行考察,结合企业自身情况,经营状况及租赁要求进行合理报价。
2.对租凭要求进行证询意见或建议
3.递交的资料须包含以下材料
3.1《营业执照》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印章。
3.2详细报价情况、公司详细地址、联系人姓名、联系方式等信息。
3.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。递交的资料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
盖单位公章(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报价文件中附上授权委托书)。
4. 递交资料要使用纸制文本打印并以快递,邮寄、送达方式提供给征询人(邮件
封面注明项目名称),暂不接受电子文档
5.递交的资料须真实有效,如出现弄虚作假将追究该供应商法律责任。
四、报价时间及资料递交地点
1.递交征询资料截止时间:2023年7月26日上午12时00分,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不予接受。
2.医院邮寄地址:河南省禹州市人民医院(康复路1号)
门诊楼三楼审计科收 邮编:461670。
五、注意事项
本次征询的租赁价格仅作为制定预算价的参考依据,不用于其它任何商业目的。
六、征询单位地址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
征询单位:禹州市人民医院
地址: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医院(康复路1号)
联系人:蔡女士
联系电话:0374-6068570